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方便群众生活,推动地名标准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一座新修桥梁和部分道路名称通告如下:
1.阳春街。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东西走向,西起潍徐北路,东至新安路,取消外食街和信川街道路名称。
3.兴安北路。位于珠江路东侧,南北走向,北起北环路,南至汶河北岸。取消汶水北路和汶水南路道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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