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内容为“一名男性旅客经福田口岸旅检大厅无申报通道进境时被查出携带104条蛇”的新闻冲上热搜,这104条蛇分属牛奶蛇、西部猪鼻蛇、玉米锦蛇、德州鼠蛇、牛蛇等5个品种,其中4种被认定为外来入侵物种。
近年来,在各地海关的通报中,非法携带生物进境事件屡屡发生:2024年4月3日,北京海关查获入境旅客违规携带作为濒危物种的希腊陆龟2只;2023年7月,北京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进境邮件中查获10只属于外来入侵物种的加拉帕戈斯巨人蜈蚣;2024年4月,海南海口海关查获4条作为濒危物种及外来入侵物种的球蟒;2023年7月南宁海关查获4条外来入侵物种霸王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动物属于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物。同时,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通过任何形式将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输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企图利用外来入侵物种危害国家生态安全及公共安全(如造成生态系统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引发疾病传播等);
但不论何种原因,非法携带、寄递的各类野生动植物一旦入境,均有可能会对我国生态环境甚至造成严重威胁:一是此类非法入境生物可能携带大量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多种病原微生物,对人类健康及动植物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二是部分非法入境生物本身即为有毒有害生物,一旦接触或撕咬人类及动物,均有可能致病或致死;三是绝大部分非法携带、寄递生物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一旦流放、逃窜或种植在野外自然环境下,可能会对国内其他生物造成灭顶之灾,引发严重的生态灾难。
对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会法工委)呼吁大家购买“异宠”要谨慎,切勿购买珍稀、濒危野生生物,千万不能就“异宠”进行放生;戒掉“食野”陋习;境外旅游切勿因个人喜好私自夹带生物。
同时,如果您发现有私自买卖、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动植物,违法放生,私自携带、寄递野生生物入境等行为,或发现疑似外来入侵物种,欢迎联系绿会法工委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