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陵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德州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习忠受贿罪一案。区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0余人在现场参与旁听,全区国资国企系统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共83人在分会场视频旁听。
“现在开庭!”上午10时,被告人张习忠受贿罪一案由陵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如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陵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茜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习忠利用担任德州经济开发区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德州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1334.625万元,索贿金额40万元,合计1374.625万元。
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井然有序,持续了近2个小时。
此次庭审观摩,把身边的“反面教材”变成廉政警示教育的“活教材”,以典型案例“现场授课”,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充分发挥刑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