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民李先生说自己刚刚买了一辆新的货车,结果第一次上路运输就故障频频,后来他仔细去检查了一下,发现这辆车疑似一辆二手车。
李先生告诉记者:“一路上来回是3000公里这么一个活,一路上坏了15次,大小毛病,油路、电路、水路甚至还有座椅问题。”
李先生是在今年的1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在德州振兴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0万元,购买了一辆中国一汽解放牌大货车,随后就开始接单准备跑长途运输补贴家用,可车还没开出去多远就发生了故障。
李先生说:“任何人都可以想一想,开车的时候前面突然看不到了,砰的一声(座椅)自己塌下去了,座椅原来大概是这么个高度,突然砰的一声,然后就变成这样了。坐上去的话我的头位置很低,前面路况啥也看不到。”
李先生说自己是在正常驾驶的过程中座椅突然出现了塌陷,随后他就赶紧把车停在一边,并给中国一汽解放牌货车的售后人员打去了电话,得知只能到维修站维修。但由于运输货物有时间限制,无奈之下他只好拿了一个枕头放在座椅上,继续开车向前行驶,可还没到目的地故障又出现了。“挡杆也坏了,挡杆和变速箱处于断开的状态,我在驾驶室根本就操纵不了。”
座椅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变速箱又出了毛病。李先生只能把车开到维修站进行维修,可后来这辆货车又接二连三出现了大大小小十几次故障。
李先生说:“我开了20多年货车了,第一次遇到一趟活还是在新车的情况下,来回坏了15次,而且还都是要命的故障。”
好不容易跑完了第一次运输,李先生说什么也不敢再开这辆车了,因为他怀疑车辆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且在他的一次维修中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让他对这辆车更是疑问重重。“这是咱的,我给(维修人员)提供这张,人家说这个车不是这张,系统里边一查不是这张。我说不对啊,上牌就是用的这张,怎么不是这张呢?”
与车辆信息无法匹配,维修站一开始拒绝维修。无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了当初卖车的德州振兴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了解情况后,销售人员竟然拿出了另外一张。
李先生说:“服务站给我发了一张照片,说是这张,然后我把提供给维修站,维修人员说这张对。”
记者看到李先生在买车的时候公司给他开具的,与后来维修的时候公司提供的相比,车辆的识别代号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不同的是开票日期,这一张的开票日期是2023年1月,而另一张的开票日期是2022年8月。除了开票日期,李先生发现上的购车金额也并不一致,而且的购买方一栏有买方的名称,德州舜泰物流有限公司。
李先生说:“这张写的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也就是说人家买方对这个车已经付完款了,才开的这张,也就是说交易完成了。一辆车一车一票,这都是法律规定的,一车一票,为什么出了两张?”
李先生怀疑销售人员卖给自己的是一辆有故障的二手车,现在李先生只能把货车停在停车场不敢再开了。“这辆车是花30多万买的,而且全部是,每月还1万多的,我现在压力太大了,我买车就是为了挣钱的,不能给我挣钱不能动,我就要退车,我不要了,你欺骗我。”
买的车频繁出现故障,而且一辆车还有两张,难怪李先生现在存在一个想退车的想法,这辆车为什么会有两张?后续又该如何处理?
为了帮助李先生调解此事,记者来到了德州振兴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找到了当时卖给李先生货车的销售人员。
德州市振兴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说:“不管是什么车,肯定都会有点小毛病。他(车主)碰上了这个问题了,现在厂家有明文规定,如果说像是发动机这样的大件坏了,可以有质保的,有更换的,如果说不是特别大的问题,更换的维修的都可以处理。”
对于车主李先生想要退车的诉求,销售人员明确表示无法接受。目前这辆货车还在质保期内,故障完全可以通过维修解决。李先生则坚持认为,除了车辆质量问题,这辆车开具了两张,明显是一辆二手车,所以自己才想要退车。面对李先生的质疑,销售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说法。“我想起来了,这个车是什么情况。本来一开始我是不知道的,后来是一个我这边的销售卖的一个车,然后客户征信不好,征信不好的情况下没放下来,但是开了,开了之后放不下来作废了。”
根据销售人员的说法,当时开具的已经作废,车辆并未交付给客户,所以李先生买的车还是一辆新车。对此李先生表示并不认可。“你说作废了,为什么厂家还以原先开具的为准,除了那张人家不给我修。第二个国家有规定,管理办法是一车一票,你没有作废,你纯粹是糊弄老百姓。”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随后销售人员拿来了当时作废的复印件,并对维修时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厂家就认第一次的,保修的话拿的原始照片就行,有个号,因为第一次开票之后,厂家会有记录。”
李先生说:“很不满意,第一个他欺诈消费者,我就是要退车,这是最基本的,出了这么多毛病,车子出厂之前他必须得做全面检查,看看有没有故障之类的,他没尽到他的义务,这是第一个。第二个他解释怎么回事,我不认可。”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律师肖广盟介绍:“在正常情况下,销售一辆车只能开具一张,在本案中出现了两张,前面的应该做作废处理,具体是否作废,可以由消费者去税务部门进行核实。但是是否有两张,或者前边那张是否作废,不能作为认定这辆车是二手车的标准,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的车辆是属于二手车,那么要寻求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比如说有没有更换一些部件,或者能不能查到之前的维修记录,能够确认这辆车是二手车,如果能够确认是二手车的情况下,那么车主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的相关规定,要求汽车销售公司进行退一赔三。”
而对于李先生的货车多次出现故障的情况,肖律师认为这些故障不能达到车辆更换的条件,可以要求销售厂商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维修。“如果本案当中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并不是二手车,那么销售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消费者坚持要退掉车辆,他要有证据来证明这辆车的维修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也就是说车辆交付的质量严重不合格,导致无法实现购车合同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要求退车,否则只能要求销售公司进行维修,更换部件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律师提到了两张,并不能证明这辆车就一定是二手车,同时是否达到了退车的条件,还需要官方的机构做进一步检测。李先生花钱买了一辆新车,接连出现这么多故障,搁谁都别扭。希望这件事情双方能够有一个都满意的协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