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工商企业临时营业证》(营业执照),是1968年由广西壮(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政府颁发的。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前的七年中。市场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市场商品交易扩大。农村集贸市场在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发展。
特别是1959年以后,党中央,国务院总结了1958年以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重新肯定并恢复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合作商业为助手,集贸市场为补充的三条流通渠道。
那个时期,武鸣县的国营企业有武鸣饭店、百货大楼、妇女商店,新华书店、医药公司、水厂、供电所等。
而县城里的合作企业(集体)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大寨街出现了车缝社、南门旅社、工艺社,马车社(现在的运输公司),南门照相馆。解放街、和平街出现了明秀照相馆、豆腐社、综合商店、单车修理社等集体企业。
农具及五金修理组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诞生的。营业执照是县长罗茂柑签发的,1968年3月2日领证开业。
几十年来,特别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各种经济成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